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,寂兮、寥兮、獨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為天下母。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。強為之名曰大,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反。故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人亦大,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<道德經 25章>
佐蘭先生,波士尼亞人,大學修的是機械工程,60几歲的人,但由國家內戰,他逃到德國去十几年當難民,現在他在瑞士靜坐中心工作.做我們都覺得很簡單的工作,他也心無大志了,雖然他會德語,斯拉夫語,英文,但也沒法回到職場上去。
我明白了,沒有本來就優秀,就是自己和環境的關係,自己認為舒服,自在就是好生活.
萬物要著地而居,需要泥土種出作物才得以生活,天下雨,陽光灑在作物上庄稼得以收成.道就是雨,就是水,就是陽光,因為自然就在道裏面,而人是自然的一部份.
我們站的地,若一切安好,沒有戰爭,太平盛世,那一生都可以很幸福不是嗎?
冬天,葉子走了,樹依然挺拔,靜候春天的來臨,行駛在高速公路上,看到這一大平原,心情舒暢,只是無法停下來好好欣賞這樣的美景,匆匆一瞥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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